西安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文件
各公墓经营单位:
为加强公墓价格和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公墓价格和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公墓价格和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丧属与公墓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陕西省公墓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公墓价格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提出相关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陕价综发[2018]24号)文件的规定,西安市公益性公墓价格实行定价,经营性公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公墓经营单位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公墓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标明公墓价格和收费等有关内容。
四、经营性公墓价格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墓地名称、墓型区域、墓型穴位、墓型材料、墓型面积、墓型价格、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公墓服务投诉电话、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五、公墓价格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牌格式由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各经营单位按照《西安市经营性公墓价格公式表》样表(样表见附件),自行填写相关内容。
六、公墓经营单位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七、公墓经营单位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公墓,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八、西安市各级价格部门对公墓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价格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文章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3-01-12 11:24